王先生家的一台老三洋电视机最近出故障了。9月1日,他叫三洋维修部的人来检查,说好是80元的修理费加上10元上门费,一共90元钱。维修人员上门后,发现电视机需要拿到维修部修理,于是将电视机搬走了。
9月2日晚上6点多,维修人员把修好的电视机又搬回来,结果在调试时发现电视机有一个波段还是有雪花点,经检查需要换一个零件,维修人员提出让王先生再加100元零件费。这下王先生不乐意了:“那天检查的时候没说零件坏掉,现在随意加价让人感觉不诚信。”王先生说,到底是不是零件问题他也不清楚,9月1日在家里检查时没检查出来,拿到维修部维修也没检查出来,现在又说要再加100元。他怀疑维修人员有欺诈行为。王先生说100元钱他是不会付的,除非维修部的负责人当面解释清楚这件事,否则不花这个“冤枉钱”。
昨天下午,记者同三洋维修部的刘先生取得了联系,他告诉记者,当初他修这台电视机时,电视机画面一点都显示不出来,于是他将电视机搬到公司修理。谁知隔天拿到王先生家时,还是有一个波段显示不出来。经检查发现电视机需要换一个高频头。“修理费是80元,上门费10元,但假如要换零件的话必须另加零件费。”刘先生承认自己事先没向王先生说清楚,因此他承诺,假如电视机还是修不好的话,他分文不收,包括90元修理费和上门费。
后经记者调解,刘先生同意给王先生的电视机零件费打对折,即收50元钱。王先生对这个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