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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ES”快递服装神秘蒸发》追踪

[日期:2008-09-05] 来源:浙江市场导报  作者:佚名 [字体: ]

    委托上海希伊艾斯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CES”)浙江武义中诚快递服务站承运两箱服装,武义服务站承诺次日可以把货物运到温州,可过去3个多月,托运物品却早已被他人冒领,经多次交涉仍未果(详见《市场导报》2008年7月25日第2401期16版)。日前,受害者武义联邦欧诗澜服装专卖店老板董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CCES”及武义服务站不讲诚信的行为,并要求两被告作出相应赔偿。
    据原告董先生诉称,2008年5月10日下午6时许,他打电话告知被告“CCES”武义服务站业主高某,有2包(138件、价值24598元)的联邦欧诗澜品牌秋冬款服装,退货至温州欧诗澜服饰有限公司。高某立即派武义服务站工作人员赵某来原告店里取货,经当场验货并填妥印有“CCES”专用快递详情单的运单,收取运费55元后,承诺次日可以到货。
    原告还诉称,由于退货款需要20天以上时间才能结算,直至6月19日他才得知收货人温州欧诗澜服饰有限公司并没有收到2包退货。后被告知,“CCES”武义服务站将2包退货运至温州,“CCES”温州服务站将2包退货送到收货人设在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浙江省温州公司的牛山仓库,由一个叫“李旭”的人签收,而温州欧诗澜服饰有限公司根本没有“李旭”这个人。经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浙江省温州公司牛山仓库出具书证显示,“CCES”温州服务站所称送货时间与该仓库对外业务时间有误,也就是在所谓送货时间,该仓库不存在收货的事实。
    案发后,原告曾多次要求“CCES”下设的温州、武义服务站两被告给予赔偿,均遭到拒绝。原告把货物委托被告运至收货人,被告应履行将货物安全、及时运到的责任,而因被告的失误导致货物遗失,理应赔偿原告由此造成的损失费24653元(含运费55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对此,“CCES”服务总监丁先生在接受《市场导报》“阿德哥讨说法”栏目记者采访时说,“我们不可能没有把货送到,可能是一个仓库内有多个单位存放物品,有可能被其他单位的人冒领了。”导报记者追问为何“CCES”温州服务站所称送货时间与仓库对外业务时间有误时,丁先生表示,“这个案子既然已经到法院了,我们也不想再和委托人作任何经济赔偿上的调解,一切等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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